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螃蟹+柿子=腹瀉?科學解讀食物相克

  吃螃蟹的季節(jié)和柿子紅了的時候撞在一起,本是讓吃貨興奮的事兒,但有人卻因為“螃蟹和柿子不可同吃”的所謂傳統(tǒng)禁忌而膽戰(zhàn)心驚。是時候借著螃蟹和柿子的這場一年一度的風波,順勢看穿“食物相克”的真相了!

  空腹單獨大量吃柿子或螃蟹也會造成腹痛腹瀉
 
  最早說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的是東晉張湛的《養(yǎng)生要集》:“柿與蟹(同吃),腹痛大瀉!笔聦嵣,這并非螃蟹。和柿子相克導致,空腹單獨大量吃柿子或螃蟹,也會造成腹痛腹瀉。
 
  吃螃蟹和其他食物如果導致腹痛腹瀉,一般來說可能是你的螃蟹出了問題,從現(xiàn)代醫(yī)學角度分析,你的癥狀屬于典型的急性胃腸炎和菌性食物中毒反應。
 
  而當我們單獨大量空腹進食柿子、黑棗、山楂、石榴等富含果膠、鞣酸的食物時,這類食物會在胃酸作用和胃肌機械輾轉下產生凝塊滯留胃中,引發(fā)植物性胃石。臨床上表現(xiàn)為上腹部疼痛、惡心嘔吐或吐少量咖啡色血性物,常并發(fā)胃潰瘍、幽門梗阻,少見腹痛腹瀉。其次,螃蟹是優(yōu)質蛋白質食品,在胃內強酸環(huán)境的基礎上,可能會促發(fā)胃石,但高蛋白飲食只是眾多的促發(fā)條件之一。
 
  換言之,你即使不是就著柿子吃螃蟹或者吃完山楂喝牛奶,只是單獨空腹大量吃柿子或螃蟹也有可能會患胃石癥!雖說現(xiàn)實生活中一只大閘蟹配一大柿子的吃法兒不多見,但如您偏好這口兒,偶爾吃一兩次,只要食材新鮮、烹調得當且脾胃強壯,也不會上吐下瀉乃至中毒身亡。值得提醒的是,螃蟹營養(yǎng)美味,但因富含膽固醇和嘌呤,即使新鮮也不宜多吃。
 
  科學驗證食物相克真相 食物中毒另有七大原因
 
  食物相克是真的嗎?咱們先從1935年8月《中央日報》12天內為南京市民因香蕉與芋艿同食致死二人案三次發(fā)文說起。13日,該報第3版以“香蕉不可與芋艿同食”為題,報道了“漢西門外有二人誤食中毒斃命,蔣姓幼孩急救幸免,已遍體紅腫”情況,并說相關管理部門“擬請衛(wèi)生署、中央醫(yī)院、衛(wèi)生事務所實施化驗,先以動物給予蕉芋同食,俾研究中毒原因,確定救治方法,曉諭市民一致預防”。
 
  時任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生理化學室主任的鄭集(1900-2011年)博士當即選擇實驗用小白鼠10只,將芋艿煮熟拌上香蕉喂飼后觀察了兩天,所有被試白鼠健康如故,無一有中毒現(xiàn)象。16日,該報又以“香蕉與芋艿同食不致中毒”為題,公布了鄭集的實驗結果,指出根據(jù)“中國科學社鄭集實驗之結果,漢西門中毒案必有其他原因”。
 
  民眾恐慌不減:老鼠吃了沒事,不見得人吃了沒事!鄭集再度實驗以解民惑,這次是用猴子和本人做實驗:連續(xù)兩天都先將一斤芋頭煮熟拌上白糖喂猴子后再喂大香蕉四支,結果猴子毫無中毒征象健康如常;鄭集與同事孫某亦同時連續(xù)兩天各食熟芋四大枚、香蕉兩支,食后也毫不覺有任何中毒現(xiàn)象。24日,該報再以“經再度實驗證實,蕉芋同食無毒”為題發(fā)文,“于此可見,香蕉與芋艿同食,對于白鼠、猴及人無中毒之事實,毫無錯誤。”“民間所傳香蕉與芋艿同食有毒,其中毒必系其他原因,而非由于香蕉與芋艿本身之同食也!
 
  民眾仍感困惑:那民間流傳那么多不能同食的吃了都沒事嗎?于是鄭集又選擇了古籍中有明確記載不能同吃的14對食物做了進一步研究,其中就包括螃蟹和柿子,實驗方法與結果同前。1936年6月,他用英文寫作“所謂有毒的食物組合是否真的有毒?”論文,發(fā)表在《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叢刊》上,文中提出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七條原因。
 
  一是食物過敏,螃蟹就不用說了,這就可解釋古人為什么會說花生與黃瓜、鴨蛋、綠豆同食會令人氣短喘息:花生過敏引起的喉頭水腫唄。二是食物中含有毒物,如河豚魚的內臟、鮮黃花菜中秋水仙堿,吃了都要人命。三是不恰當?shù)纳、保鮮劑和殺蟲劑致毒,公眾對前幾年的蘇丹紅、三聚氰胺事件應還記憶猶新。四是食物中致病菌和寄生蟲引起的食物中毒。五是食物腐爛、細菌繁殖或發(fā)霉引起食物中毒。六是食物烹飪不當(如扁豆沒炒熟)引起的食物中毒。七是誤食(如毒蘑菇、毒蜂蜜)引起的食物中毒。
 
  食物相克說法的流傳背后有文化的因素
 
  從我們的研究分析,所謂食物不能同食說法流傳的原因有以下四條。
 
  一是宗教學的影響,如印度佛經中將胡瓜即黃瓜視為不潔之物,唐代孫思邈的《備急千金要方》里就說,“胡瓜:味甘寒,有毒。不可多食,動寒熱,多瘧病,積瘀血熱!碧拼畹澜虨閲,道教奉李姓老子為教主,于是古籍記載中不能與李子同食的組合很多,如李子與雞肉、鴨肉、雞卵、鴨卵等不能同吃,如加上李子仁同雀肉、李子仁同雞卵,合計20種,在果類食物中為最多,而歷代與李子相關的食物相反記載有339條,遠多于其他果類食物。
 
  二是民俗學影響,如按照古禮,烹調羊、牛、麋鹿等食草動物時要用蔥,烹調食肉及雜食動物如豬、犬時要用薤,配錯了就不行,所以孫思邈說“牛肉與薤不能同食”。
 
  三是原始思維中的“物性交感”,如所謂“糯米與雜肉同食使小兒化成寸白蟲”,寸白蟲即絳蟲,根據(jù)寄生蟲生活史,食用不衛(wèi)生的牛肉或豬肉可能導致罹患絳蟲病,因此食用雜肉會生寸白蟲應為古人的確切經驗,而糯米外形好似寸白蟲的節(jié)片,因此就形成糯米雜肉同食使小兒化成寸白蟲的觀點。
 
  四是烹飪學考量,如“韭與薤同食,失味”、“醋、酒和棗同食,失味”。這個也好理解,我們用芝麻醬拌茄泥或清炒油菜時,配上點兒蒜茸味道就正,您放上塊生姜或桂皮就不對味了。
 
  總之,所謂某些食物同食中毒之說,既無中醫(yī)理論支持,也無現(xiàn)代實驗根據(jù),不可即信為真。

  來源:北京青年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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